欢迎访问绿色食品热线网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绿色食品政策

云南促进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

发布时间:2020-07-14   作者:佚名      来源: 红网湘西站

  本报讯 赵泽 华成明 记者董在虎 发自云南 7月1日,云南省《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简称《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晓静,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浦丽合,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寇杰等领导出席发布会,介绍了《政策措施》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2020年,受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产品消费习惯,大量农产品由原来的线下选购转成线上购买,与此同时,对农产品加工、小包装和冷链物流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促进冷链物流建设,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小规模农业生产与现代化大生产对接的有效路径,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破解农产品卖难、农业增效难和农民增收难的重大举措。目前,云南全省蔬菜、水果和花卉产区既有建设需求,又有效益预期的冷库缺口约188万立方米。

  为支持农业恢复生产,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经济稳定发展,针对疫情影响暴露出的农业发展短板和关键环节,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商务厅共同研究制定了《支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政策措施》。

  此次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一是重点从茶叶绿色有机发展、花卉无土栽培、蔬菜小包装发展以及强化农产品加工和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等方面给予支持。二是为做好与打造“绿色食品牌”投资奖补政策的衔接,加大奖补支持,降低奖补起点标准,提高奖补比例。三是《政策措施》作为2020年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强心针”和“兴奋剂”,政策期限暂定为2020年,待试行期结束,对奖补政策评估后,再根据评估结果作调整。

  对获得绿色有机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茶园及产品,给予奖补;对从事水果、蔬菜、花卉生产、销售的企业,2020年新建或改扩建产地冷库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具备生产小包装终端销售产品能力,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投资主体奖补不超过200万元。同时,支持发展蔬菜、水果小包装产品,研究制定“云南小包装蔬果”产品生产系列标准。对2020年在茶叶、花卉、水果、蔬菜、坚果、中药材、肉牛、咖啡、生猪等产业领域,新建农产品加工厂房及购置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及科研、环保、质量控制设施设备投入等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鼓励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2020年从事农产品移动式冷库租赁服务,购买移动式冷库实际投资1亿元(含1亿元)以上至2亿元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给予奖补;投资2亿元(含2亿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2020年新增冷库、冷链运输及产品加工、供应链设施设备投入形成的资产性投资,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补。

  支持开展“绿色食品牌”宣传推介;实施重点农业企业新增贷款贴息补助,降低农业企业融资成本;落实减税降费和稳岗稳就业政策。强化减税降费和稳岗稳就业等各项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落实农村电商和农产品出口政策,拓展农产品销售;加大州市奖补,按照各州市实际投资奖补额、农产品加工值、农产品销售额较上年同期增幅等相关指标,对排名前8位的州市给予奖补支持。


上一篇:云南十措施助力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

下一篇:十大措施助力云南省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建设